型号 | HB-BS1 | 加工定制 | 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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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净化技术 | 吸附技术 负离子技术 负氧离子技术 静电集尘技术 | 功率 | 800Kw |
处理风量 | 90m3/h | 净化率 | 90% |
噪音 | 500dB | 适用领域 | 环保 |
规格 | 5400*1500*3500 | ||
一 总则
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,并未列出所有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。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,按较高标准执行。
如果本协议与招标、比价文件矛盾,或与商务合同矛盾,或本协议内的条款相互矛盾时,由需方决定按有利于需方的条款执行。
需方提供给供方的设计条件如有遗漏或不全,供方有责任向需方书面索取。
供方的电子版、书面返资(图纸资料、随机文件、说明书等)如果与本协议不符时,必须由双方书面确认,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全责。
双方签字确认的传真、变更等文本文件均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。
设备采用的专利、专有技术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。
供方的同类、类似设备具有二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。
本协议经供、需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,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3.2技术要求
3.2.1该除雾器用于除去湿法脱硫吸收塔烟气中夹带的雾滴。
3.2.2供方将提供所有必要的拴系设备。供方提供支撑梁的设计图纸,所有支撑由需方提供。该支撑的设计能适应衬鳞片箱形梁和衬鳞片吸收塔的要求。供方应在其标书中详细说明和提供所需的紧固件(紧固件必须要用防腐蚀材料制造)。
3.2.3除雾器上部平板的底部,下部平板的顶部和底部可以冲洗。
3.2.5供方应确定通过除雾器的压力降。除雾器的设计应尽量减小压力降和固体沉积。
3.2.6除雾器采用聚丙烯材料或类似的材料制成,能承受高速水流,特别是人工冲洗时高速水流的冲刷、冲击。
3.2.7除雾器应以单个组件进行安装。单个组件不需超过两人即可进行搬运和维修,而且组件应能通过吸收塔体除雾器段的人孔门。在静负荷上还应设计最小300Kg/m2的活负荷。
3.2.8在下平板底面,除雾器的最小瞬时冲洗率为_0.94 m3/h/m2,上平板底面与下平板底面为_0.07 _m3/h/m2。冲洗喷嘴具有全锥形喷射型式,喷射角不大于120度。
3.2.9供方的除雾器设计中,在支撑边缘与吸收塔壁或除雾器的任何部分之间都没有烟气“逸漏”。
3.2. 10供方应根据静、动载荷提供支撑梁的强度及刚度设计。
3.2.11使用FGD工艺水来冲洗除雾器,除雾器清洗水管由PP制作。
3.2.12平均表面速度的烟气在±25%分布不均匀的情况下,应满足除雾器的功能性能要求以及结构的完整性。
3.2.13 除支撑结构外,除雾器应覆盖整个吸收塔的横断面。
3.2.14 烟气从除雾器中出来时要垂直,没有角度。
3.2.15 吸收塔模块的设计应保证除雾器横截面的气流速度分布平均为100%±25%。供货商应提出平均夹带量(平均速度),并提供给定速度与预计的夹带量之间的曲线。
3.2.16 除雾器系统备有冲洗系统。冲洗系统包括外围和带可更换喷嘴的内在管道。
3.2.17 冲洗喷嘴采用任何时候均防粘结设计。相邻喷嘴交迭布置以保证100%冲洗堵塞的部位。喷水范围至少叠加130%(平均值)。
3.2.18喷嘴将与除雾器不同区域的单独冲洗水母管连接。自动开关阀(由需方提供)位于接近壳体外部的每根母管上,使每根母管能独立运行。所有的母管应与冲洗水供应管道连接。
3.2.19 除雾器采用单元设计,单元设计尺寸为:当它布满斑点或堵塞后,不超过两个维修人员便可用手搬运。除雾器设备和附件的更换和维护将不需用特殊工具即可接近。支撑梁人行道有足够强度以便维护,至少能保证300Kg/m2的动增载荷。
3.2.20最大运行温度为在80℃时将允许最长运行20分钟。
3.2.21 供方应提供冲洗顺序,平均冲洗水量,最大冲洗水量,冲洗时间,间隔时间,冲洗(或间隔)时间与烟气量的函数关系。